新加坡鞭刑的新聞,常常會是我們可以拿來意淫幻想用的素材,
今天在立法委員薛凌的網站上,看到一份整理,列出是什麼犯罪行為會被判鞭刑。
EXAMPLE OF OFFENCES WHICH MAY ATTACT CANING UNDER SINGAPORE LAW
新加坡適用鞭刑之罪行1、Trafficking or use unlawful possession of arms and ammunition.
非法交易或使用非法持有之武器及彈藥2、Possession or use of corrosive or explosive substances.
持有或使用腐蝕性藥物或爆炸性物質3、Dealing in fireworks.
施放煙火4、Kidnapping.
綁架5、Trafficking in controlled drugs.
非法交易毒品或管制藥物6、Harassing of debtors of illegal moneylenders.
地下錢莊非法討債7、Piracy.
海盜8、Rioting.
暴動9、Culpable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
非(不包括)謀殺行為的殺人罪10、Unlawful entry into or presence in Singapore.
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11、Voluntarily causing grievous hurt.
故意重傷12、Outrage of modesty.
對婦女施暴13、Rape.
強姦14、Extortion.
敲詐勒索15、Robbery and gang-robbery.
搶劫或結夥搶劫16、Vandalism.
(破壞法)-如汪達爾人(野蠻人)式的無知而破壞文化藝術品者。例如街頭非法塗鴉等行為17、House-trespass or house-breaking.
無故侵入住宅或破壞門窗侵入住宅
看來那個十幾年前(1993)的那位美國小子因為路邊塗鴉被判6下鞭刑,輿論還驚動到美國參議院、以及總統柯林頓希望能赦免,最後新加坡給了一點面子,減了2下,還是要打4下的麥可先生。他就是因為觸犯第16條而被判鞭刑的。
台灣近幾年也一直有人在討論鞭刑,甚至推動、希望能引進新加坡鞭刑。不過……站在我的角度來看,我是還蠻懷疑鞭刑真的有那麼大的嚇阻效果嗎?而又為什麼鞭刑可以防狼?假若真要走體罰路線,給性侵累犯穿戴貞操帶也許會比帶電子腳鐐更有效,或是乾脆腌掉算了……
哎呀扯遠了。
延伸閱讀:亂世用重典?–談新加坡的鞭刑制度 陳新民
這篇文章的史料資訊更完整,原來台灣在日據時代時,是曾經有過鞭刑的呢。
我不想辯論或連署台灣要不要有鞭刑。
我想看有沒有哪位高手可以把這些史料改編成有趣的SPANK故事啊啊啊>///